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
7-Aminodesacetoxy cephalos poranic acid (7-ADCA)
【类别】化学对照品
【批号】130416-201907
【结构式】
【分子式】C8H10N2O3S
【分子量】214.24
【CAS 号】26395-99-3
【用途】供中国药典 2015 年版二部头孢拉定、头孢氨苄和头孢羟氨苄品种有关物质测定用化学对照品。
【特性量值】以 C8H10N2O3S 计,含量为 99.7%。
【使用方法】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
【包装】无色安瓿
【规格】50mg/支
【贮藏】2-10℃保存。
【注意事项】本品建议打开包装一次性使用完毕。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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