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亚苄基樟脑磺酸
Alpha-(2-oxoborn-3-ylidene)-toluene-4-sulfonic acid
【类别】化学对照品
【批号】800166-202101
【结构式】
【分子式】C17H20O4S
【分子量】320.41
【CAS 号】56039-58-8
【用途】供化妆品检测含量测定用。
【特性量值】含量以亚苄基樟脑磺酸(C17H20O4S)计,为 87.1%。
【使用方法】使用前不需干燥处理。
【包装】棕色西林瓶
【规格】150mg/支
【贮藏】避光,-20℃保存。
【注意事项】
1.本品水分含量为 12.5%,具有引湿性(潮解),用后应及时密封。
2. 本品色谱纯度为 99.7%,无明显色谱杂质峰。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1.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若作他用,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
2.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损害或投诉,用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用户收到本品后应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包装等,若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