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重组核酸酶
Recombinant Nuclease
【类别】生物标准品
【批号】410081-202501
【结构式】
【分子式】C1187H1845N329O368S7
【分子量】26836.50
【CAS 号】9025-65-4
【用途】本品为重组核酸酶,供活性测定及残留量测定用
【特性量值】活性以 518 U/μl 计,蛋白浓度以 0.18 mg/ml 计
【使用方法】混匀后冰浴使用。
【包装】冻存管
【规格】100 μl/支
【贮藏】-20℃保存。
【注意事项】一个酶活力单位 U 定义为:采用含 4 mM 氯化镁、pH8.0的测定缓冲液,在 37℃条件下,每 30 分钟使 260nm 处的吸光值变化1.0 的酶量。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一般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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