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鹿茸(梅花鹿)
CERVI CORNU PANTOTRICHUM
【类别】对照药材
【批号】121031-201805
【用途】本品为鹿科动物梅花鹿 Cervus nippon Temminck 的雄鹿未骨化密生茸毛的幼角的粉末。夏、秋二季锯取鹿茸,经加工后,阴干或烘干。系供《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鹿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气血津液分册鹿茸洋参片 WS-10719(ZD-0719)-2002 薄层鉴别用。
【包装】棕色西林瓶
【规格】0.4g/支
【贮藏】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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