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槟榔花
【类别】对照药材
【批号】121390-200401
【用途】本品为棕榈科植物槟榔 Areaca catechu L.干燥花序的粉末。对 照 药 材 系 供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局WS-5279(B-0297)-2002(标准(试行))槟榔花口服液的薄层层析对照鉴别用。
【规格】2g/支
【贮藏】避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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