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鹿茸(马鹿)
【类别】对照药材
【批号】121570-201202
【用途】本品为鹿科动物马鹿 Cervus elaphus Linnaeus 的雄鹿未骨化密生茸毛的幼角的粉末, 系供《中国药典》2010 版一部鹿茸,《卫生部药品标准维吾尔药分册》降糖孜亚比提片 WS3-BW-0159-9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成药标准汇编(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心系分册参茸口服液WS-11509(ZD-1509)-2002 等项下薄层色谱鉴别用。
【包装】棕色西林瓶
【规格】0.4g/支
【贮藏】避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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