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三七总皂苷
Notoginseng Total Saponins
【类别】对照提取物
【批号】110870-202506
【来源】 本品原料为五加科植物三七 Panax notoginseng(Burk.)F.H.Chen 的主根或根茎经加工制成的总皂苷。
【用途】供《中国药典》2025 年版一部三七、三七总皂苷及《中国药典》2025 年版一部实施后生产的含三七总皂苷的中药制剂,如血塞通片、血塞通胶囊、血塞通颗粒、血栓通胶囊、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液、血塞通软胶囊等标准中鉴别、指纹图谱及含量测定用。
【特性量值】含量以三七皂苷 R1 6.9 %,人参皂苷 Rg1 34.3%,人参皂苷 Re 3.6%,人参皂苷 Rb1 34.8%,人参皂苷 Rd 7.0%计。
【使用方法】开封后立即使用,使用前无需处理。
【包装】棕色安瓿瓶
【规格】100 mg/支
【贮藏】密闭,-20℃保存。
【图谱】 典型色谱图(详见报告)
峰的标识:
1.三七皂苷 R1; 2.人参皂苷 Rg1;3.人参皂苷 Re;4.人参皂苷 Rb1;5.人参皂苷 Rd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1.请按本品说明书规定使用,若作他用,用户须自行证明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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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收到本品后应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包装等,若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