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使用说明书
狼毒乙素
2,4-dihydroxy-6-methoxy-3-methylacetophenone
【类别】化学对照品
【批号】111932-201201
【结构式】

【分子式】C10H12O4
【分子量】196.20
【用途】狼毒乙素
(2,4-dihydroxy-6-methoxy-3-methylacetophenone)对照品系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Z27642005 结核灵片项下鉴别及含量测定用。
【特性量值】含量以 99.5 %计。
【包装】棕色瓶
【贮藏】室温干燥密闭。
【使用方法】置五氧化二磷减压干燥器中干燥 12 小时以上使用。
【有效期】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不设具体有效期,按照规定条件保存的样品,在中检院发布停用通知前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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