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等领域相应农药成分残留检测,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精吡氟禾草灵,分子式:C19H20F3NO4,CAS 登记号:79241-46-6)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纯品为原料,以乙腈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溶液中精吡氟禾草灵浓度的标准值,并对所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液相色谱法(DAD 检测器)比对计算,以核验配制值。采用液相色谱(DAD 检测器)和气相色谱(FID 检测器)两种检测方法对标准物质进行纯度定值。两种方法均由质量平衡法得到有机纯度值。采用卡尔-费休滴定法和 ICP-MS 法对水分、无机杂质含量,综合给出纯度定值结果。
本标准物质通过采用量值具有计量溯源性保证的精吡氟禾草灵纯品原料,以及经检定/校准的质量、容量等计量器具,使本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至质量和物质的量的 SI 基本单位千克(kg)、摩尔(mol),以及体积的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升(L)。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以下值仅参考,具体需参照对应批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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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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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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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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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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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06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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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精吡氟禾草灵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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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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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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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原料纯度定值结果、制备过程、量值核验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四、 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
参照 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 ISO 指南 35),采用液相色谱法(DAD 检测器),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对本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良好;采用相同测量方法进行稳定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3 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贮存及使用
1. 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1mL/瓶。
2. 贮存及运输: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
3. 使用:使用前于室温(20±3)℃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4. 注意事项:本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避免吸入或与皮肤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