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甲状旁腺激素(CAS 号:9002-64-6)测量的量值溯源,相关生产部门和化学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质谱分析仪器校准、质谱分析方法确认评价等。
一、 样品制备
选择化学合成的甲状旁腺激素作为本标准物质原料,并进一步纯化。采用高分辨一级质谱、串联质谱、肽质量指纹图谱三种方法进行定性,确定主成分。在室温下混匀后,分装。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采用质量水解法和酶切法两种不同原理的测量方法对其进行纯度定值。水解法中,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测量稳定的苯丙氨酸、缬氨酸、亮氨酸,通过计算获得纯度结果;酶切法中,采用同位素稀释质谱法测量选定的特征肽段(氨基酸序列为 ADVNVLTK),通过计算获得纯度结果。测量结果通过定量氨基酸的一级国家标准物质(包括苯丙氨酸 GBW09235、缬氨酸 GBW09236、亮氨酸GBW09237)溯源至 SI 单位,摩尔(mol)和千克(kg)。
定值过程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了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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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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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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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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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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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09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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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旁腺激素纯度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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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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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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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及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得到。
四、 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
参照 JJF1343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等效 ISO 33405),采用液相色谱法(DAD 检测器),按照随机抽样原则对样品的特性量进行均匀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均匀性良好;采用液相色谱-质谱法,对样品进行稳定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样品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最小取样量为 1.0 毫克,只有在遵循最小取样量的前提下,标准物质的特性值及其不确定度才是有效的。本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12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采用低吸附的玻璃瓶,聚四氟乙烯内衬瓶盖,5 毫克/瓶。
2、储存及运输:-20°C,避光储存。采用冰袋运输。
3、使用:样品取出后,在室温下平衡 60 分钟,再开盖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