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酶标仪校准用荧光素溶液标准物质主要用于荧光酶标仪重复性、线性等参数的校准或性能评价,也可用于具有与荧光素接近激发和发射波长的荧光分析仪器的参数校准或性能评价。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候选物采用市售高纯荧光素(CAS 号:2321-07-5)为原料,进行了纯化和定性分析(HPLC 纯度>99%)满足要求后,在洁净和避光环境条件下溶解在硼酸盐缓冲溶液中,分装到熔封的安瓿瓶中密封保存。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比对法定值,以美国 NIST SRM1932 荧光素溶液标准物质为标准,用经过优化和性能评价的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方法作为比对方法定值,以荧光酶标分析比对方法进行量值核验。同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计量器具,保证其溯源性,定值结果可最终溯源到 SI 单位(kg 和 mol)。
三、 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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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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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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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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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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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E)13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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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酶标仪校准用荧光素溶液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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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μmo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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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μmo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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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综合考虑了定值过程、均匀性、稳定性的不确定度分量。
四、 均匀性及稳定性评估
参照国家 JJF 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以美国 NIST SRM1932 荧光素溶液标准物质为标准,用经过优化和性能评价的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方法作为比对方法进行均匀性检验,进样量 10 μL,结果通过 F 检验,表明均匀性良好;用同样的方法进行稳定性考察,按照先密后疏的原则进行了 1 年的稳定性考察,标准值无方向性变化。该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为 1 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贮存及使用
1.包装与储存:本标准物质采用熔封的安瓿瓶包装,每管 2 mL,置于(4~10)℃冰箱中保存。
2.使用:本标准物质应在冰袋保护下运输;开瓶后应当转移至带盖样品瓶中密封保存于(4~10)℃冰箱中,至少可开瓶反复使用 5 次,开瓶后可至少保存 7 天。标准物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